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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事件中的网络“吃瓜”现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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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30 01: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络“吃瓜”是公众较耳熟能详的一个网络流行用语,最初指的是网民对舆论场曝光的八卦热点事件表示出较大兴趣并给予关注的状态或行为。而随着近年来网民对公共事务的参与热情和表达欲的提升,网民“吃瓜”也逐渐从网络围观升级至下场跟帖评论、主动参与或发起话题,成为助推舆情扩散的重要力量。但与此同时,网络“吃瓜”的负面影响也逐渐显现。本文以近期热度较高的西南科技大学“馄饨阿姨”事件(下称“馄饨阿姨”事件)为例,分析当下“吃瓜”舆论场的特征,研判网络现象背后的舆情风险,以供参考。

舆情事件

10月24日,一则“西南科技大学学生与摊贩冲突”事件受到网民关注。相关信息显示,网络发帖人赵某是西南科技大学的一名大学生。10月20日下午,赵某与校外馄饨摊主马某因打包馄饨中疑似有异物一事发生冲突,马某态度蛮横还多次口出恶言,如称该女生是“黑社会”,叫嚣“就欺负你怎么了,我女儿都不敢这么跟我讲话”“我是学校退休人员,在学校里有人”等。在争执中,马某还向赵某和一同前去“维权”的同学们泼热汤。随后,赵某将事件经过发到校园墙。10月22日17时许,知悉此事的马某委托该校一名男同学代笔发长文进行反击,称赵某说法不实,双方争执系因一个馄饨破皮而起,自己当时已经表达了歉意并表示可以免单,但赵某依旧不依不饶,召集一群人以馄饨不干净为由闹事。马某丈夫出来阻止,因担心他刚做完脑部手术,马某用热汤吓唬对方,但没有真泼。

此事本是一起非常微小的纠纷事件,因双方在网络“小作文”各执一词,迅速引发网民关注,相关话题随之冲上微博热搜榜。在舆论观点站队中,有网民从食品安全维权层面支持女生,认为“消费者表达不满意都不可以”“这老人写得也太美化自己了,抑郁症都出来了”;支持馄饨摊主的网民则质疑女生掐头去尾放视频,有误导舆论之嫌。也有部分网民建议保持冷静克制,还有网民针对帖文中的诸多细节调侃称:“大学生的小作文太多形容词,加工很明显,阿姨小作文加工痕迹相对轻一点。日常小事因网络更‘精彩’”。

10月25日,更多网民以“知情者”身份下场,并晒出聊天截图和现场视频讲述细节。有网民称,自己就是陪同赵某前去的同学之一,但其实两人不熟。另有目击者表示“女生一直在理论没有爆粗,阿姨却骂得不堪入耳”。这一阶段,网民的“瓜料”越吃越多,观点也更纷杂:有网民攻击西南科技大学是“野鸡大学”,质疑“该校学生素质堪忧”;有网民关联广州“地铁偷拍”事件,称“上次警方调解完之后,现场好好的回头就写小作文的那个人就是四川某大学的”。网民还爆料称事发后赵某的辅导员被叫到了派出所,学校让女生将视频删除,让她不要再闹了,否则就取消女生的奖学金和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舆情不断升温,还吸引了主流媒体关注报道。10月26日,“@西部决策”、封面新闻等媒体对校方进行采访,西南科技大学宣传部工作人员回应称,“双方没有实质性的冲突也没有赔偿诉求,经四川省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青义派出所调解,双方道歉后签字达成谅解。学校通过走访发现,网上文章并非当事人发布,内容也有相当一部分不属实”。10月24日,双方以均遭遇网暴为由再次报警。涪城分局工作人员表示正在调查,结果会统一答复。四川绵阳市公安局宣传处向媒体表示,此事系普通纠纷,双方并未发生肢体接触。当日舆情热度触顶。此后舆情热度虽回落,但有网民“吃瓜”热情不减,追问:“不是说最后会通报吗,怎么越来越没信了?”“能不能蹲到后续?”

截至11月2日12时,相关事件的舆情信息总量超5.8万条,其中媒体报道超2100篇,视频809个,“#西南科技大学馄饨阿姨事件#”等话题阅读量超6亿。

特征分析

观察上述及类似事件发现,网络“吃瓜”行为大多附着在那些噱头性强、可讨论空间大的热点事件之中,反映的是“吃瓜群众”这一网络群体的价值观念和社会心态。在舆情的曝光、发酵、升级等不同阶段,“吃瓜”行为均对事态走向产生影响。

1. 大众心理刺激网民“吃瓜”热情

社会心理学相关研究表明,网民之所以乐于吃瓜,主要是源于网民对外部信息的渴求和好奇心驱动,而社会热点事件自带新闻性和讨论度,迎合了大众的窥探欲等某种复杂心理。因此,网民以“吃瓜”这种相对安全的方式获取资讯、参与讨论,个人情感需求得以满足。而便捷、开放的网络传播,也使得信息在各类开放性社交平台中扩散,漫无边际的猜测、天马行空的言论都给“瓜圈”增加了热度,形成全员“吃瓜”热潮。比如在“馄饨阿姨”事件中,涉事双方都写出了声情并茂的“小作文”,挑起了网民的围观热情。网民开始各抒己见,不论是评论“女人何苦为难女人”的看热闹式“吃瓜”,还是批判女生“太矫情”的道德优越式“吃瓜”,或是“一只馄饨引发的闹剧”的事不关己式“吃瓜”,都使得事件迅速聚拢舆论关注,吊起围观网民胃口。

2. 网民花式“吃瓜”推高舆情热度

网民的“吃瓜”心理被点燃后,他们不会再满足于了解社交平台上爆出的新闻事件,开始倾向于去挖掘“瓜”背后的故事,“吃瓜群众”也完成从围观者到参与者的转变。比如本事件,媒体发起“#西南科技大学回应馄饨阿姨事件#”话题后,仅一日阅读量就超2亿,但讨论量却不到1000,多数是以网民转发、顶帖、转帖、点赞等为主,为舆论场的形成提供能量;“@拆台CT”“@陈哥说”等网络大V、博主身兼话题设置、信息传播等多重身份主体,对事件进行转发扩散,让对事件了解不多的人群也参与其中;利益关联者和所谓“知情者”从自身视角陈述事实、表达观点,其叙述代入性强,容易争取到更多支持;营销号及其他自媒体的刻意炒作,则将舆论情绪带至更为极端的方向。在这个吃瓜场中,舆论意见呈现流动状态,不同主体间观点交换碰撞,增加了情感共振,舆论场的情感强度和烈度随之放大。

3. 娱乐化、戏谑化表达拓宽想象空间

如舆论所指,移动互联网时代,网络中的“吃瓜群众”几乎没有真正的“看客”,而围观“吃瓜”也在逐渐演变为一种群体表演艺术,微博、抖音等社交媒体更是为网民卸下心防、畅所欲言提供公共平台。面对舆论场噱头十足的热门话题,身份、性别、地域、阶层等都成为网民“吃瓜”素材。比如,在“馄饨阿姨”事件中,网民基于当事人身份标签进行调侃和嘲讽,称“地头蛇研究生”“小仙女”对上了“皮塌肉松的老年女摊主”;在此前引发热议的四川婆孙插队事件中,网民将插队两人的表情恶搞成动漫头像、动态表情包,配上“别以为我们四川人是好欺负”“我们不是好惹的”等文字,在舆论场广泛传播;在讨论前演员吴某凡违法犯罪案件时,各类打油诗、鬼畜视频等更是被网民玩转得风生水起。“吃瓜”网民通过编段子、造梗等方式极大提升了信息密度,不断将网络讨论氛围推往娱乐化,拓宽了大众想象空间。

研判建议

在当前的社交媒体环境下,网络“吃瓜”不仅是一种常见的娱乐方式,也是公众的一种社交需求,它让每个身处其中的人获得所谓的“群体参与感与归属感”,有助于释放情绪、缓解压力。但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从近期这类热点事件引发的舆论效果看,围观“吃瓜”带来的负面影响也逐渐显现,其中的一些涉法风险需要政法机关予以关注。

1. 挑战官方权威 增大舆情处置成本

本文所述事件原是日常纠纷,本没有被大范围公开讨论的必要,并且双方两次调解均无异议,说明当地警方实体处置并没有问题。但事件当事人却以邀请“网民评理”的方式让纠纷上网,将鸡毛蒜皮的小事炒得沸沸扬扬。面对网民“吃瓜”带来的舆论压力,当地派出所不得不再次调查,回应主体也从基层派出所升级至区、市两级公安。从处置效果看,警方以调解结案,但“吃瓜”舆论场中意见分歧较大,且至今警方也没有兑现承诺作出进一步答复,警方也因此陷入“和稀泥执法”“拖延敷衍”等质疑中。不止此事,此前的广州地铁偷拍乌龙、成都高铁掌掴等事件,办案警方都遭遇到类似情形。公安机关面临的尴尬处境,某种程度上讲,恰恰是被网民的“吃瓜”行为倒逼的体现。为了安抚舆论,公安机关不得不一次次回应,一遍遍审视执法行为是否依法依规,不仅浪费了公共资源,也削弱了自身执法权威度,增大了舆情处置成本。

2. 裹挟公众情绪 制造舆论场混乱

网络围观“吃瓜”本身是一种群体参与的行为,对舆论发展走向产生影响。面对一些争议性较大的社会热点事件,一些“吃瓜”人士惯于将之当成倾泄情绪的出口,未知全貌便开始评头论足,把本该严肃对待的事件娱乐化,大量无效信息占据舆论视线。在混乱的舆论场中,网民情绪也受到裹挟,情绪化、非理性言论一度占据主流,而“吃瓜”网民之间的攻讦、指责,也使得舆情朝失焦方向发展。今年4月,网络中曝出前知名运动员张某某欠下巨额赌债及传播女演员隐私视频等传闻,“吃瓜”人士迅速掀起“狂欢”,全方位、无死角地挖掘事件中的花边新闻,而被举报人是否涉嫌违法犯罪,是否存在造谣诽谤等重要法律问题却鲜有问津。个别网民还将讨论方向引向性别对立、文体界乱象等层面,甚至出现对女演员“造黄谣”等次生舆情,直到微信公众号“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入场发声定调,混乱局面才得以终结。

3.“吃瓜”行为越界 滋生违法犯罪风险

网民无底线、乱吃瓜的更为严重的后果在于其引发的涉法风险。《半月谈》《济南日报》等媒体都曾指出,“吃瓜”网民肆无忌惮的言语很可能化为伤人的利器,衍生网络暴力、人肉搜索等违法行为,令处于舆论漩涡中的当事人遭遇身心重创,甚至“吃瓜”变“吃人”,“围观”变“围攻”。比如,在今年相继曝光的杭州粉红色头发女生郑灵华因网暴自杀、武汉被撞小学生母亲跳楼身亡事件中,“吃瓜”网民将重点放在当事人的外貌衣着等方面,其中不乏“看来精心打扮过”“去看生病的爷爷还有心思染头发”等无脑言论,刺激当事人因不堪网络压力自杀。“吃瓜”行为还极具传染性,面对真假难辨的“瓜”,网民不明就里地转发或以讹传讹,也为网络谣言、网络炒作等提供生长土壤,同样对网络空间治理提出挑战。

基于上述论述,政法机关以及相关网络主管部门需对网络“吃瓜”现象给予关注,督促平台履行主体责任,落实网络信息源头治理,强化对网络不良“吃瓜”现象的规范引导,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行为,通过“法治”“德治”手段双管齐下,推动网络生态理性化、健康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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